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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 趙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,多次跟蹤妻子並起了殺心。他自稱不想讓兒子自己活著受苦,將年僅3歲的兒子悶死,隨後又持刀殺死35歲的妻子。記者昨天獲悉,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死刑,並賠償妻子的父親7.9萬餘元。
  現年41歲的趙某案發前是一名公交司機。他供述稱,2007年,他和小芳(化名)結婚,兩人都是二婚,於2010年2月生育一子。結婚後,起初是妻子管錢,結果把家裡錢都花光還欠了外債。後來他管錢,把外債還清了。2013年4月,兩人因管錢的事情發生爭吵,他被妻子的兩個表弟打傷。
  2013年8月開始,妻子回家越來越晚,他懷疑妻子有外遇。趙某說,之後他就搬出家,並於10月初買了一把刀,找妻子談離婚時就帶著。他提出帶走兒子,妻子同意,但讓他把戶口遷走。
  “我覺得自己對這個家付出太多,因為她我的家沒有了,她還讓我把戶口也遷走。”趙某說,他想把小芳殺了,“我也不想讓兒子自己活著受苦,就想把兒子一起殺了”。
  2013年11月5日早,他帶兒子出去玩,給兒子買了新衣服。下午兩三點,兒子睡覺時,他用毛巾被捂死了兒子。兒子沒有呼吸後,他給兒子穿好羽絨服,還在衣服兜里留了一張紙條,寫著:“別怪爸爸,全是你媽媽一手造成的。恨就恨你媽媽吧。你活在這個世界上會更痛苦,爸爸辦完事會去陪你。”落款處他寫著“愛你的爸爸”。當晚7點多,趙某在小芳住的小區持刀將對方殺死。
  開庭時,趙某認可故意殺人罪,未提出辯解。小芳的父親提出8.5萬元的民事索賠。趙某表示願意賠償,但無賠償能力。
(原標題:男子疑妻有外遇 殺死妻兒獲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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